2024年万盛经开区石林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1名公告(4月30日截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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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经区民政局审批同意,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综合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两河口社区专职工作者1名。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居民,愿意扎根基层;
3.具有万盛经开区户籍;
4.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30日至2002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具有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办公;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8.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9.具备社区专职工作者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满足以上条件的报名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佐证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村、社区工作者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大学生;现役军人;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服务期限约定或服务年限要求以及其他相关限定的;无故拖欠金融机构贷款且被法院强制执行等失信人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搞宗族、宗教和派性活动,违反《信访工作条例》,参与、煽动、组织上访的;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人员以及不能胜任到社区工作的其他情形。本镇在职村(社区)工作人员或村(社区)工作人员离职不足2年的;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 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现场报名地点:
石林镇民政办公室,联系人:宋彦辰,19923707123。
(三)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请携带盖学校公章的推荐就业表,其中内容应包含能够确保报名者在2024年7月31日能正常毕业的情况说明或证明),同时提供本人1寸照片2张,按时到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初审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可委托他人报名,但须出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报名所需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开考条件及领取准考证。
1.开考条件:招聘岗位和报考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才能开考。
2.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5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笔试前一天。由石林镇组织有关科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未达3:1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统一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测试(含笔试、电脑实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内容分为笔试(80%)和电脑实作(20%),分值为100分。综合测试于2024年5月7日集中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同时安排面试相关事宜。
(二)面试。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最后一名出现分值相等的一并纳入面试;如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可以实际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总成绩=综合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体检人选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渝人社发〔2017〕46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石林镇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体检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时,由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石林镇组织有关科室、社区对其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报区级有关部门联审。
九、公示
体检、考察联审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考试考核总成绩、拟录用岗位等。
十、录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试用期,社区专职工作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石林镇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录用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录用。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开招聘工作中,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该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本简章由石林镇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3-48338171;023-48338189。
附件:石林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
附件
石林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原文链接:https://ws.cq.gov.cn/zwgk_165/fdzdgknr/zkly/qtzkly/202404/t20240425_13156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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