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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各地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核通知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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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资格审核方式分为网上审核、现场审核及考后审核,各省资格审核时间及方式略有不同。2024年环评师考试需进行考后资格审核的地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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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各地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核通知汇总如下:

地区 审核要求 通知公告
湖南
--

人工核查对象

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且存在以下情况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1.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5.撤回承诺申请的;

6.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人工核查的。

通知公告
益阳

人工核查对象

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且存在以下情况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1.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5.撤回承诺申请的;

6.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人工核查的。

通知公告
江苏

审查对象

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

审查时间

1.2024年7月29日至8月9日由省生态环境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全省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对象须按照审查流程有关要求网上上传有关审查材料,无需到现场审查。

2.2024年8月12日,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请审查对象按照短信提示查看本人审查结果。( 8月12日前,审查对象后台审查状态将一直显示为“审查中”。)

通知公告
安徽
宣城

本次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工作采取在线核查方式进行。被抽查考生名单见附件1,需在7月29日至8月4日,按要求上传材料并统一打包发至邮箱xcrsj01@163.com(压缩包命名方式:考试名称+姓名+报考级别)。

通知公告
安庆

本次随机抽查比例不少于5%,采取线上提交佐证材料方式进行,被抽查人员名单见附件。凡是被抽查的考生,请于8月9日前将本人清晰可见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单位工作年限证明(需写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和年限并加盖单位公章)存放于一个文件夹(一位考生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抽查名单序号+2024环评+姓名”并压缩),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aqrsksy@126.com)。

通知公告
西藏

须提供的复核材料

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1份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2.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证明材料一份;

3.免两科或增项专业的人员,还须提供相应免试或增项材料。

复核时间及方式

复核时间:7月29日—8月12日(工作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可通过线上提交(建议办理方式)或现场提交两种方式办理。

现场提交: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拉萨市城关区纳如路1号,三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后台32号窗口)。

线上提交:将复核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PDF文件和邮件主题的命名方式:考试年度+考试名称+考生姓名)通过电子邮件(添加附件方式)发至xzrskszsgl@sina.com,同时邮件正文中留下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考试名称、报考级别、联系方式等)。

通知公告
青海

资格复核对象

凡参加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详见下列名单)。

资格复核安排

(一)资格复核方式

现场审核。考生务必于2024年8月2日前往指定地点完成审核。逾期未资格复核和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影响证书发放;对提交虚假报名信息的考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日9:00-11:30、15:00--17:30。

地点:青海省生态环境厅504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处。

(三)资格复核材料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的学位认证报告、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年限的证明;

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若本人不在西宁,可委托他人携带原件进行审核。

通知公告
宁夏

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范围、时间、地点

按照有关规定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审核时间:8月5日至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过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拟取得资格。

审核地点: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银川市上海西路99-9号,0951-5160696)。

(二)审核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符合报名条件的审核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

3.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之一);

4.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证书等。

通知公告
河南

考后资格核查

请成绩合格人员于2024年8月5日至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1819房间进行现场核查。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工作年限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的审核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将影响本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371-66309822。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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