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重庆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9人公告(6月7日截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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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紧缺急需高层次专业人才需求,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聘任制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一)重庆市万州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大数据技术总监1名;
(二)重庆市涪陵区应急管理局化工总工程师1名;
(三)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综保区网内运营总监1名;
(四)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通道物流运营总监1名;
(五)重庆江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项目总监1名;
(六)重庆永川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引资总监1名;
(七)重庆市荣昌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数据治理及应用总监1名;
(八)忠县科学技术局总数据师1名;
(九)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总规划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6.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5月。在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前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 原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 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9.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10. 与聘任机关公务员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11.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职位查询
应聘人员可登录“七一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相关招聘信息。本次公开招聘9名聘任制公务员的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重庆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职位进行报名,重复报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9日(星期四)9:00至6月7日(星期五)18:00(以报名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2024年重庆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图片大小100KB以下)以及与招聘职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后,以“招聘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压缩文件格式为.zip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相关区县党委组织部指定邮箱。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 与招聘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近5年来作为负责人、主要骨干完成相关项目、课题、案例、学术论文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3. 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对照招聘职位要求,开展资格审查。相关区县党委组织部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反馈至应聘人员报名时用的电子邮箱。经资格审查合格并反馈结果后,应聘人员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应聘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为保证公开招聘的充分竞争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名额数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2:1的,取消该招聘职位。
(四)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分为履历分析、笔试和专家面谈三个环节,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考试测评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 履历分析。重点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教育背景、专业能力、从业经历、工作业绩和实践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履历分析按满分100分进行量化评价,设定履历分析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环节。若履历分析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名额数比例达不到5:1的,应聘人员不需进行笔试,全部直接进入专家面谈环节;若没有合格人员的,取消该招聘职位。履历分析工作结束后3日内,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中公布履历分析结果。相关区县党委组织部将履历分析结果反馈至应聘人员报名时用的电子邮箱(对于进入笔试或直接进入专家面谈的应聘人员,同时电话通知)。
2. 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6月23日(星期日)。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胜任招聘职位应具备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以及运用专业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提供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进入笔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在接到参加笔试电话通知后,在本人报名时用的电子邮箱内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应聘人员履历分析、笔试两项成绩之和,设定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专家面谈环节。按照参加专家面谈人数与职位招聘名额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专家面谈环节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专家面谈环节。若履历分析、笔试两项成绩之和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数与职位招聘名额数比例达不到5:1的,全部进入专家面谈环节;若没有合格人员的,取消该招聘职位。
3. 专家面谈。专家面谈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专家面谈满分为100分,设定专家面谈合格分数线。专家面谈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素养和岗位匹配度等。参加专家面谈的应聘人员须达到专家面谈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若没有合格人员的,取消该招聘职位。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专家面谈的,不进行递补。
考试测评总成绩计算。考试测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履历分析、笔试、专家面谈三项组成。计算方式如下:
开展笔试的招聘职位,考试测评总成绩=履历分析分数×20%+笔试分数×20%+专家面谈分数×60%。
不开展笔试的招聘职位,考试测评总成绩=履历分析分数×30%+专家面谈分数×70%。
专家面谈结束后,相关区县党委组织部将考试测评结果反馈至应聘人员报名时用的电子邮箱(对于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体检事宜)。
(五)体检与考察
1. 体检。体检人选按照职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根据同一职位应聘人员考试测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测评总成绩并列的,按专家面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若专家面谈成绩并列的,则按履历分析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2. 考察。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职位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测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若递补人选考试测评总成绩并列的,按专家面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专家面谈成绩并列的,则按履历分析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招聘职位。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任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公告在相关区县政府官网上发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审批手续;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任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任;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八)办理聘任手续
聘任机关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日常管理
聘任机关依据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以及聘任合同对聘任公务员进行管理。
(一)聘任合同
聘任机关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法规政策订立和履行合同。聘任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后,聘任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聘任制公务员登记,人事档案由聘任机关管理和保存。聘任制公务员具体角色定位及职权职责,在聘任合同中约定。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聘任合同期满或者聘任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聘任合同即行终止。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报相关区县党委组织部备案。聘任合同期满后,聘任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考核结果和聘任制公务员本人意愿,报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可以续聘。
(二)考核
聘任机关根据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依据聘任合同全面考核聘任制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其完成聘任合同确定的工作任务情况。考核结果作为聘任制公务员获得工资、奖励等的依据。考核的具体方式写入聘任合同。
(三)薪酬待遇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一般按月支付工资,也可以实行年薪制等特殊工资政策。各职位薪酬待遇的具体标准及发放方式由聘任机关根据聘任职位,综合考虑市场同类人员和本单位其他公务员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并与聘任人员协商一致后通过聘任合同约定。聘任制公务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对在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上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工作长期需要的聘任制公务员,聘期满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或者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
五、纪律监督
聘任制公务员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要求执行,依法接受监督。开展招聘工作期间,相关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处理。凡在聘任制公务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本公告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报名期间,相关区县党委组织部开通咨询电话,安排专人统一解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报名邮箱及咨询电话:
1.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组织部
报名邮箱:wzqgwy@163.com
咨询电话:023-58258098
2.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组织部
报名邮箱:flqwzzbgwy@163.com
咨询电话:023-72813386
3.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组织部
报名邮箱:jjzzbgwyk@163.com
咨询电话:023-81220309
4.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组织部
报名邮箱:ycqzzbgwyk@163.com
咨询电话:023-49822420
5.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组织部
报名邮箱:rcqwzzbgwyk@163.com
咨询电话:023-61471207
6. 中共忠县县委组织部
报名邮箱:zxzzbgwyk@126.com
咨询电话:023-54453473
7. 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报名邮箱:yyzzbgwyk@163.com
咨询电话:023-75556465
附件: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2024年5月9日
填写报名登记表有关注意事项
一、填报的各项内容必须真实、全面、准确,要保证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通讯地址”须写明本人所在单位或家庭所在省、市的具体地(住)址及邮编。
三、所填“手机电话”应能保证随时联系。
四、“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按公历填写到月。“民族”要填写全称。
五、“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民主党派填写规范简称。
六、在“学习工作经历”中,“学习经历”时间从高中填起,在各个学习阶段注明所获学历和学位;“工作经历”要注明自己在每个工作阶段的岗位或身份。“学习工作经历”要具体到月份,且必须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有待业经历的应写明起止时间。在职学习的经历,务必注明“在职学习”;兼职工作的经历,务必注明“兼职”。在职人员的学历学位,须为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
七、“主要工作业绩及奖惩情况”在表格中写不完的,可另附页说明。
原标题:2024年重庆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12371.gov.cn/Item/650099.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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