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重庆江津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教育部直属公费师范生15人公告(5月28日截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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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4025JJ),决定面向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应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条件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可选择任何一种方式进行报名,但两种报名方式均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线上报名。
所有线上报名考生均须在2024年5月24日9:00至5月28日12:00期间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后的电子件投递到指定电子邮箱:jjjwrsk206@163.com,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招聘单位+岗位序号+招聘岗位+姓名”。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设置两个时间段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考生应选择其中任一时间段及对应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所有考生(含线上报名考生与现场报名考生)应选择其中任一时间段及对应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段一:2024年5月25日9:00—12:00,地点:西南大学第八教学楼。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段二:2024年5月28日14:00—17:00,地点:重庆市江津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滨江商务大厦<区政务服务中心>A2栋,乘坐7号、8号、9号电梯到5楼533室)。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1.《报名登记表》(附件3);2.本人身份证;3.学校出具的《在校生学籍证明》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4.《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或《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5.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提交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6.招聘岗位要求的职(执)业资格证等材料。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所有线上报名、现场报名考生均须带上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凡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面向江津籍考生招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五)报考情况公布。
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应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笔试具体科目详见附件1。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6月8日(星期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应笔试而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3.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江津区人力社保局官网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项目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各岗位的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考试考核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聘用人员须在江津区服务6年,方能向区外流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在6年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区教委,023-47264946、47545511;区人力社保局,023-47272805、47522709。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四)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本公告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附件1: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面向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原标题: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面向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sydw/sydwgkzp2024/202405/t20240520_13220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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